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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電腦的顯示器發出像是打噴嚏的聲音……我想可用的日子不多了。

正在用的仍然是 CRT 。因為錢的問題還沒有打算換。如果各位大大已經換成 LCD,原來的 CRT 正打算丟掉的話,不妨考慮送給在下。(我已經實在是沒有餘錢喔,希望十一月左右可以好一點……)

這幾晚心裡一直覺得納悶得很。很難形容的感覺,很想有朋友可以在自己身邊陪伴一下。

我想自己約有兩年左右沒有喝過酒精飲品吧?突然很想喝一點點。但我知道在這種心情,實在是不能夠喝——因為必定會喝得太多。

嗯,今晚不喝。

暑期要都尾聲了,但生活時鍾還沒有較正過來。

這兩天花了點時間看看 TopCoder 這玩意兒。希望想有點練習不致於生疏。其實生疏了也沒關係吧?只是自己不太放得下。

Anthony 跟我講了不少話。其實我真想講,很多人也是這樣吧。難處,總會是這樣遇到。跟他的關係,我實在覺得,跟他這樣的朋友,實在停在這裡好了,不要走得太近。很多的話熟落反而不好說。

我所信的基督教,給我多大改變?我想在很多事上都有不同的看法,但似乎還未致於是……嗯,應該多點學習、多點去求吧?

另外,再聽了一次教會令會專題的錄音。實在是的,應該再放下多一點東西。其次是終於願意開始看《念親情》這本書了。

跟黃旭提到用翻版軟件的問題,討論到是否應該因為怕人用翻版而不寄電郵的問題,想起 1Co 5:10。回家後一查……發現上下文似乎不是講那種事。是另一樣的提醒。

1Co 5:9-11 (Union Version; KJV)

5: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I wrote unto you in an epistle not to company with fornicators:

5: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Yet not altogether with the fornicators of this world, or with the covetous, or extortioners, or with idolaters; for then must ye needs go out of the world.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But now I have written unto you not to keep company, if any man that is called a brother be a fornicator, or covetous, or an idolater, or a railer, or a drunkard, or an extortioner; with such an one no not to eat.

我應該說,我不明白路加福音七章所講的話。 〔閱讀全文……〕

人說作夢就像硬碟重組一樣。 碎片,併併湊湊的又成了新的故事。

昨晚的夢,夢見自己想買一個相架,用來放前天跟朋友去玩的照片。找不到心中想找的那一種。然後,Y 出現……他跟我一起到店裡……就找到了。這家店很怪。明明表面是一家文具店,但背地裡卻在賣色情影碟。當我正要跟 Y 說他的時候,他就藉口匆匆的走了……似乎是因為他知道我要說什麼話的原故。

夢,超越了時間,也完全沒有羅輯可言。

昨晚跟 Sam 談到很多事。想不到,有些事過了這麼多日子仍然可以講清楚;或者是:這些事就是要過了這麼多日子才可以講清楚。想當時自己的無知,實在要自己親自經歷過了才有點明白。

後悔?總說不上。只是有點恨自己。只是如果沒有錯過的話,就不會明白這些事。

想要跟他談談,實在是因為自己這一段時間已經沒有辦法了。一面很想讓現在的明白,一面自己實在感到很大的壓力,再加上裡裡外外其他的事情。

我想,安全感是來自信任、信任是來自專重——專重別人、專重自己——然後又回到起初的認識自己和別人的價值。

錢向來都是比較容易的——因為能夠計算,又能夠計劃。只是把個人情感放在這上,向來都不可靠。

能夠明白嗎?能夠安靜的、真心的說幾句話嗎?或許也要多過幾年吧?還是永遠沒有機會?

我想這裡大概沒有太多人用過 Sun Microsystem 的 Keyboard。若用過的話,相信印象最深的應該有三樣:(1) 很多幾乎沒有用的按鍵;(2) 完全沒有 Feedback 可言的按鈕;和 (3) 交換了的 CONTROL 鍵和 CAPS LOCK 鍵。頭兩樣應該沒有太多人喜歡,但第三項卻是我的最愛。

今大在鈄點上有人提出要弄走 CAPS LOCK 鍵。我想,大部份的 non-Gamer 都不會用 CAPS LOCK,而 CAPS LOCK 的位置又實在太方便我們這樣用小型鍵盤的 touch typist 了。把 CAPS LOCK 換成 CONTROL 鍵,實在是好用很多。若有時會用到 CAPS LOCK 的話,可以實行把 CAPS LOCK 跟 CONTROL 對換。個人用這種配置已有兩年多,很舒適、很易上手。實在建議大家試試。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這些資料:

UPDATE(29-01-2008): New URL for Ctrl2Cap

上報了,終於上報了。

是中大的學生的話,就應該好好關心一下。

要來的,始終要來。

讀到 Google 黑板報上一篇提到在 Google 實習的文章。當中提到 VIMEMACS 的人。我想是 Editor War 的原故,作者很小心的只提到 VIM/EMACS 跟 Eclipse 的比較,而不提 VIM 跟 EMACS 的比較。心裡就想寫寫自己為什麼要用 VIM ,為什麼建議人學用 VIM。

  1. VIM 的 Customization 比較簡單。
    對,這是一個優點。無論到了那裡,只要三兩個指令,就可以把 VIM 指定成你要的模式,不是很好嗎?
  2. VIM 預設了一大堆 Hotkey
    相比 Emacs,很多 Hotkey 都要自己指定。而且自己指定的跟別人指定的可能不一樣……完全沒有 Interoperability 可言。
  3. VI 到處都有
    就是別人的電腦沒有 VIM 都不要緊。因為全部的 Unix 機都有 VI,就是沒有 Terminal也可以用 EX。總之 VIM 的指令總會有用得到的地方。
  4. VIM 不用 LISP
    EMACS 的用戶幾乎必須學點 LISP。像 LISP 這樣 Functional Programming Language,幾乎就沒有人會學,學了也沒有別的地方可以用。相較地,vim script 可以不學自懂,簡單得多。

(PS. 我除了是 VIM User,也是一名 Eclipse User。當然 Eclipse 就只有在寫 Java 時才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