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自己讀聖經,讀到的是這一節: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3:12-15,和合本)

吸引我的,是「耶穌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一句。換句話講,就是 神自己的揀選。奇怪的是,賣耶穌的猶大,也是耶穌按自己意思揀選的……神看怎樣好,就怎樣選擇。這個講法能夠怎樣引伸,我不清楚,我也不敢在這裡無限上崗;我只想講聖經多次講到 神的完全的揀選是「……免得有人自誇。」(弗2:9)。

昨天跟學校去看香港濕地公園。自己到動植物的認識不多,若果沒有導賞的話一定會錯過很多寶藏。但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什麼大自然的奇珍異寶,而是那個在觀鳥屋內打NDS的男人……或者我真及不上潮流了。

在學校裡的工作,其實一點都不好受。每天確實能做的事很少,讓人很沒有自我效能感和滿足。但我要在這裡學習……學不好總不能走……

下星期學校有福音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