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用立法的方式禁止體罰。

對我來說,體罰的意義不在於身體上的痛楚,而在於施罰者的權柄的體現。因為你能夠罰孩子,所以你才可以選擇不罰孩子。只有自由的揀選,才顯出愛是真的

何況……這樣的法例不單禁止了體罰,連很多玩耍時的可能身體接觸,也要提妨,免被投訴。這樣就連孩子的同伴都不如。那又講什麼做孩子的朋友?講什麼和孩子一同成長?

不太明白,為什麼傳福音一定要講到人的罪。

  • 以賽亞書61章,講到「傳好信息(福音)給謙卑的人」是講「……被擄的得釋放……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叫他得榮耀」
  • 馬太福音24章,講到「這天國的福音」是講「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馬太福音26章,講到「……傳這福音……」是講「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 使徒行傳8章,也是只講到「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講信也只是講「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 使徒行傳19章,講到只行約翰的洗(悔改的洗),並不足夠
  •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章23節)不是福音。這句的上文是「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是要指出有律法跟沒有律法的人,在神的恩典下都沒有分別。如果留意整個羅馬書的主題,這裡是講沒有人能夠自誇,是講因信稱義的道理。
  • 讀到 D.L. Moody 的書,講到他雖然確信地獄火湖的可怕,還是覺得傳福音應該集中講神的愛

想起以賽亞書6章,我就真的想問:「一個知道有神,確信神是公義的人,來到主的聖潔面前,還能夠看不清自己有罪嗎?」

奇怪的是:似乎真的有人不知道。難道這真只是因為傳的人沒有講嗎?

一個小五(非精英班)學生,完成一本《背逆的青年》的時間為:約三小時。

面對小朋友的成長,我總覺得困惑。到底要小朋友多接觸生人是好是壞?

我想,若果孩子心裡沒有覺得家的可靠,讓他們多去學習接人接物反而會讓他們壞得更厲害。

在學校裡聽到這首歌,只是不知出處。

《家》

家是容你共我分擔憂患,分享快樂與稱讚不緩慢。
由你去愛護避免任意糟蹋,盡力使它抵抗困難。
愛是由你共我一起表達,主的愛已充滿不平淡,
如有困惑要通通說出別掙扎,有傷會為你包紮。
相愛相親於這個家,和平關心信心可愛的家。
有軟弱臨到,請不要害怕,
相信主的恩典常在已印證這福氣無價。

「別掙扎」三個大字,到我來說覺得特別可怕。就好像護士姐姐對小弟弟講:「打針是不會痛的。嘿、嘿、嘿!」

昨天跟詠慈吃飯的時候,講到祈禱的問題。想到一下在學校裡開會前的禱告,心裡覺得很多時候好像是形式比較多。今天回校,被通知明天的 SAMS 會議前祈禱要由我帶。……呃……由 TA 領禱好像不合正常規距。

亂說話前可以想清楚,但亂想話前可以怎樣?這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事情。尊重神?自己學不會,只有由祂來教。

今天看過梁主任為教學助理(我)預備的表現評量表。其實我很討厭這一類以量化指標評核一個人的工具。奇怪的是溝通一項(最差的一項)也被填成「良好」。是因為成人們都已經很「懂得待人處世」所以不會把人評得平庸一點吧?

自小被成人們評核,難怪乎最差的25%學生大多認為自己比班中超過65%的人好

常聽說行文多用那個「單數第一人稱代名詞」,代表這個人比較自「單數第一人稱代名詞」中心、有自戀的傾向等等[RR1988]……只是當「單數第一人稱代名詞」想到尼希米記時,就知道這其實不是真理。

「單數第一人稱代名詞」主觀地覺得,如果有其他人認為數字、量化、心理學就代表準確,他們還沒有了解人原來不是機器。「單數第一人稱代名詞」總覺得寫宣傳這想法的書的人是騙子的機會應該是傻子的機會高。

[RR1988] Robert Raskin, Robert Shaw (1988) Narcissism and the Use of Personal Pronoun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56 (2) , 393–404

今天又見倒一篇文章,講到「正面歸因」。這個名詞主要是出自一些CT/CBT派的人用的「歸因形式問卷(Attributional Style Questionnaire)」。

舉一個(過份)簡單例子:如果把失敗歸因於「這是社會的錯!」,就會有反社會的想法,所以是負面的歸因。如果歸因於「這次不合格因為我沒有努力,但我是可以更好的」,就會有可能發奮,算為正面歸因。如果把所有事都正面歸因,人就可以樂觀、上進、成功……

看來合理。但我倒要問一個問題:到底是正確歸因重要,還是正面歸因重要?

其實這問卷本來是用來評估出現Drepession 的可能性,只是一個參考指標,不一定代表有問題。只是這東西後來卻被一些人用來買書發財用。

我信若人事無大小,不理對錯,總是「正面」歸因,可以很多即時、短期有效、明顯的好結果。

但……長遠來說,會是怎樣?

想不到有什麼可以比這個更好的題目去講今天發生的事。 〔閱讀全文……〕